【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移动包裹柜项目】采前公示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移动包裹柜项目采购项下的服务进行直接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请供应商按照“表1”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包号 | 分包名称 | 直接谈判应答人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日期 |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
1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移动包裹柜项目采购 | 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026年7月16日14:00 |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
表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移动包裹柜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91210302MA0YT93G0X202605001
采购内容:移动包裹柜及其配套设备2套。
注:(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万元。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承诺书)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账号:
开户名: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建行鞍山分行 ;
账号:21050163010300001179。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7月16日14:00前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7月16日14:0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艺含0412-2912666)。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五、其他约定
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邮 编:114000
项目联系人:李艺含
电 话:0412-2912666
电子邮件:2449331488@qq.com
户 名: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 号:21050163010300001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