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关于2026年物流业务合作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关于2026年物流业务合作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6年物流业务合作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91350102665086371J202607005
三、更正内容:
更正项目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一)一般资格: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07月31日上午09:00:00-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1号中融中央首府6幢1901,或于2026年07月3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1号中融中央首府6幢190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哲卿18649758602。)。 |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08月04日上午09:00:00-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1号中融中央首府6幢1901,或于2026年08月0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1号中融中央首府6幢190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哲卿18649758602。)。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八、开标:(二)开标时间 | (二)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09:30:00(北京时间)。 |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30:0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第三章27、投标的评价“(一)初步评审表”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性检查):(一)一般资格: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通知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正、修改,投标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当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更正、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更正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2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98980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蓝斌、陈专、彭哲卿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