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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邮件处理中心道路、散水修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邮件处理中心道路、散水修建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邮件处理中心道路、散水修建项目;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工期:1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 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0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城区置地大道、爱克CBD、A区12号楼1单元601室);

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

(5)信用查询结果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邮政公司官方网站。

  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

联系人: 郝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29698

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女士

电    话:0371-53373125

地   址: 驻马店市驿城区置地大道、爱克CBD、A区12号楼1单元601室